耀穎董事會專業性、獨立性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行候選人提名制度,董事會或股東得依法提名董事候選人,再由股東會選任之。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明定董事宜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需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董事會多元性
為了強化公司治理,本公司共計有董事 7 席,董事會成員之專業背景及相關經驗,涵
蓋經營管理、決策能力、領導能力、產業知識及國際市場觀等,應可提供多方面之專業知
識意見,促使公司之經營與整體平衡發展,並已納入女性董事成員。除此之外,董事會成
員亦兼具國際性及性別多元化,以符合公司治理之精神。
董事會成員
隱私權聲明5
會員條款2
We use cookies to provide the services and features offered on our website, and to improve our user experience. By using this website, you consent to the use of cookies.